旅游学院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
一、为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,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,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,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,更好地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》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按照规定,结合实际,组织召开好领导班子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,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。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准备,集中安排时间,以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。一般一年召开两次。
三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,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。一般应提前10天左右向上级党组织报告,以得到上级组织的指导和监督,保证民主生活会有序进行。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,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、群众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的意见,认真自我剖析,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,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四、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院党总支的要求,针对本支部、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、干部、职工的思想、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认真严肃地组织党员开好民主生活会,通过民主生活会,统一思想,改进作风,交换意见,沟通思想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增进团结,促进工作。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地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内民主生活会,了解情况并给予指导和监督。
五、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。要明确责任,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,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。要切实担负起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。整改措施要具体,针对性强,要明确具体责任人,以确保民主生活会真正收到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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